智通财经APP讯,上海电气(02727)公布,近期,公司及公司全资附属上海电气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租赁”),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公司已于2018年1月12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预计电气租赁将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请求判令被告一王志军及被告二官红岩(以下合称“被告”)向公司支付欠款约人民币8.48亿元及延迟付款利息人民币1.09亿元,两项金额合计人民币9.57亿元。并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2、电气租赁请求判令被告一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向电气租赁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总额人民币约7.47亿元,违约金人民币约9253.3万元、迟延履行金人民币5890.56万元及残值转让费人民币1万元,被告二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信公司”)及被告三王志军对上述诉讼请求金额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请求判令电气租赁有权在上述诉讼请求范围内拍卖、变卖被告四青岛盛世嘉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嘉业”)根据《抵押合同》所提供的抵押物并获得优先受偿;请求判令嘉润公司、安泰信公司、王志军及盛世嘉业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截止2016年度,公司已对上述项目累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人民币1.69亿元,由于上述两项诉讼案件将进入审理中,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