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建议关注拥有优质现金流 积极通过持续高分红或回购股票回馈股东的投资机会

作者: 智通财经 汪婕 2023-12-18 07:56:08
展望2024年,中金认为积极回馈股东的红利资产相比市场仍然具备一定超额收益。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金发布研究报告表示,关注拥有优质现金流,积极通过持续高分红或回购股票回馈股东的投资机会。2023年,红利资产跑赢市场并受到“总量温和复苏+结构成长机会稀缺+资金面紧平衡+利率下行”等环境支持,展望2024年,该行认为积极回馈股东的红利资产相比市场仍然具备一定超额收益。

中金的主要观点如下:

常态化分红机制正式实施,股票回购机制进一步优化

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12月15日证监会在前期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针对分红制度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同时证监会针对回购制度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本次分红机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2)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3)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增强回购制度包容度和便利性。本次回购相关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着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放宽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股份所需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2)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明确触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的董事会义务;3)进行适应性文字性修改。

本次回购制度的修改内容相对较多,而且涉及到较多客观指标的修改。本次回购规则与原先规则,以及2022年10月14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均有较多不同,其中在提高回购便利度方面,本次放宽了现有“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条件,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并且新增“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的条件;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一般条件,也将“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调整为“满6个月”。按照12月15日收盘价计算,该行简单测算市场中符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而回购股份所需条件的公司,相比原规定的381家增加至620家。同时新规还取消了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删除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的限制,显著地提高股份回购的便利性。新规也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增加“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回购机制性安排”,并且进一步明确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而回购股票的董事会义务,增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等。

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机制进一步完善,助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A股分红回报明显提升,回购机制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分红和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重要方式。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全部A股分红金额2.1万亿元,已连续两年超过了当年的股权融资总额,并且2022年上市公司整体股利支付率达41.2%,相比2010年30.5%实现了明显提升,连续五年进行分红的公司占比已接近50%。从全球对比的维度,当前沪深300在2022年分红对应的股息率约为2.8%,标普500对应的股息率约为1.4%,从股利支付率的角度,2022年沪深300为37.7%,而标普500约为35.6%,A股公司的分红水平高于部分海外成熟市场。在股票回购方面,2018年底《公司法》针对股票回购规则进行重要修订后,A股公司股票回购规模有所提升,但整体水平仍有优化空间,2019-2023年上市公司累计回购规模约为4800亿元。本次分红机制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A股上市公司的分红机制,尤其是鼓励部分现金流和现金资产相对充足的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回购规则进一步放宽也有助于减少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限制,对于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规模提升可能产生直接的促进效果,助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提振股票价格和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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