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华辞任煜新控股(01048)行政总裁等职务

智通财经APP讯,煜新控股(01048)发布公告,就关于罢免周建华于公司的行政总裁职位;及暂停周建华于公司的董事职务。于2018年2月2日,该公司接获由周建华发出的以下电邮,通知公司彼辞任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董事职务,由2018年2月2日起生效。

智通财经APP讯,煜新控股(01048)发布公告,就关于罢免周建华于公司的行政总裁职位;及暂停周建华于公司的董事职务。于2018年2月2日,该公司接获由周建华发出的以下电邮,通知公司彼辞任公司行政总裁及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董事职务,由2018年2月2日起生效。

辞任理由如下:煜新公司未有支付截至本日所有相关附属公司的全部待支付予员工薪金及花红(均已到期及应付及应以后偿方式支付),而已到期及应付及应以后偿方式支付的薪金由到期日起计已超过七日;煜新公司未有为员工就2017年11月及12月的强积金或强制性公积金作出付款或供款;煜新未有向周建华支付薪金;及由2016年1月起,煜新未有向周建华提供充足协助及资源,使周建华可营运煜新的业务;再者,基于以上煜新公司未有支付薪金及强积金付款或供款,煜新公司使周建华蒙受法律行动的风险。周建华谨此保留在有需要时对任何方面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关于周建华在该电邮中提出的指称,该公司董事会谨此回应如下:

该公司正在核实该电邮所载关于未有支付薪金及花红予附属公司员工的指称。该公司亦正核实应付予周建华的款项(如有)。根据公司记录,集团已作出所有规定的强制性公积金供款。

该公司谨此重申,其过往已及将来会继续采取适当行动,履行对其雇员的法定责任。

董事会注意到,该集团有若干账册及记录失踪、损坏且未能寻回。于2018年2月6日,该公司已向香港警方报案。该公司将在适当时间另行刊发公告。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于香港联交所及新交所暂停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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