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00670)发布公告,为进一步较为彻底地解决该公司与中货航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并使该公司能够专注于航空客运业务,该公司于2018年3月1日与中货航订立客机腹舱协议(即《承包经营协议》及《运营费用协议》),据此,中货航将作为承包方经营腹舱货运业务并向该公司支付承包费,而该公司将向中货航支付腹舱货运业务的运营费用。
中货航根据《承包经营协议》应支付该公司的承包费于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度上限为30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
公司根据《运营费用协议》应支付 中货航的运营费用于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年度上限为2.65亿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限为3.5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