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香港国际建投(00687)公布,2018年3月6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HKICIM (GP) V Limited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就成立基金HKICIM Fund V, L.P.订立经修订及重列的获豁免有限合伙协议。
此外,就香港国际投资集团对基金的出资承担订立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香港国际投资集团已同意承诺向基金作出非现金出资15亿港元。
上述非现金资产,即杰萃有限公司、美翠控股有限公司、富骏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该等资产估值已各自厘定为5亿港元。三家公司均各自主要从事基金投资。
基金用途主要为,通过认购新私募股权基金及购买现有私募股权基金的次级权益整体上进行非上市投资,及收购非上市公司的直接股权。
根据经修订及重列的获豁免有限合伙协议,自初步截止日期起直至基金期限结束为止,普通合伙人将每年从基金收取,相当于承担期内承担基金规模及其后各有限合伙人作出的出资总额减就已变现、出售或撇销投资作出出资的2.00%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事务的补偿。
公告日期,香港国际投资集团为海航实业集团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海航实业集团则为公司控股股东HNA Finance I的控股公司。因此,香港国际投资集团及基金均为HNA Finance I的联系人,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为公司关联人士。
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收取管理费构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由于基金初步期限内3个年度各年管理费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该持续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