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
因无牌照且未获得认可,香港证监会叫停了Black Cell通过其开放予香港公众的网站上而进行推销的一项ICO。
此前,由于近半年首次代币发行(ICO)集资活动频繁,香港证监会已向7家与香港有联系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出过警告信,强调将会对没有领取牌照的公司采取执法行动。
就在昨日,香港证监会又叫停了一项,疑似涉及无牌照且未获得认可的、有“集体投资计划”倾向的ICO,监管持续升温。
监管升温
3月19日,在香港证监会发布的最新公告中,则有一条极为引人注目的消息:
因(香港)证监会关注到,首次代币发行人Black Cell Technology Limited(Black Cell)可能曾进行未获认可的“推销活动及无牌进行受规管活动”,而对其采取监管行动,停止其向香港公众进行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offering,简称ICO);并同意将相关的代币归还予香港投资者以取消有关的ICO交易。
据悉,香港政府今年年初,就已点名首次代币发行(ICO)和加密货币存在高风险。证监会也在近五个月内,两度就ICO发表声明,并向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出警告信。
而此次证监会就发现,Black Cell在其开放给香港公众的网站上推销一项ICO,以便向投资者出售数码代币;并在促销过程中,向投资者表示会利用ICO所得收益来开发一项流动应用程式,而代币持有人将有资格赎回Black Cell的股权。
由于集体投资计划有四项相关要素:
其必须涉及就资产而做出的安排;
参与者对有关财产的管理并无日常控制权,即使他们有权就该财产的管理获咨询或发出指示;
有关财产整体上是由硬板该安排的人或代理人管理的,及/或参与者的供款和用以付给他们的利润或收益是汇集的;
有关安排的目的或作用,是让参与者能够分享或收取从取得或管理该财产而产生利润、收益或其他回报。
证监会认为,在有关情况下,上述安排(指Black Cell在网站上推销的ICO)可能构成集体投资计划。若ICO涉及向香港公众提出购买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权益或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要约,除非获得豁免,否则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事先获得认可或符合发牌规定。
为响应证监会的监管关注事项,Black Cell亦承诺,除非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有关规定,否则不会设计、订立或推广任何构成“集体投资计划”的计划。
据悉,早些时候,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曾表示,目前相关监管工具和行动依然不足,强调会继续利用现有权力监管ICO活动。
她还表示,香港证监会有与内地及国外监管机构交流,未来也可能会有跨境监管行动。
ICO是什么?
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解决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
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而ICO参与者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们会在社区里为该区块链项目进行宣传,使它产生的代币在开始交易前就获得流动性。但ICO的参与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项目发展或代币发行后价格升值带来的潜在收益。(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