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峰时尚(01121)发布公告,于2016年7月18日,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BAOF与福建兴达订立系统开发合同,据此,BAOF同意委聘福建兴达就设计及开发自助(DIY)自动售货系统提供设计及开发服务。根据系统开发合同,BAOF就设计及开发服务向福建兴达支付的预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00万元。
根据系统开发合同的条款,所有有关项目的DIY自动售货系统及PLC控制系统设计图纸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归属于BAOF,BAOF无需向福建兴达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系统开发合同亦规定, BAOF与福建兴达双方开发的所有有关项目的技术、知识产权及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业秘密、工艺及技术方法)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归属于BAOF。未经BAOF书面同意,福建兴达不准向任何第三方提供DIY自动售货系统。
该集团主要从事OEM客户拖鞋生产以及自有品牌“宝人”及“宝峰”鞋类的设计及生产。因应客户的购买习惯改为网上购买,董事认为,于2016年下半年发展不同类型的分销渠道并且专注于发展线上到线下(O2O)业务模式以销售及分销该集团的产品,此举将有利于该集团。通过订立系统开发合同,该集团委聘福建兴达设计及开发DIY自动售货系统,此为O2O业务模式的关键设备。
董事认为,引进DIY自动售货系统将为其客户提供互动及独特的购物体验,并且为该集团的产品建立另一个必要及有效的分销渠道。该公司预期系统开发合同下开发之DIY自动售货系统将提升该集团的表现,并且提高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