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每日经济新闻”,作者王海慜。
在监管层的大力推动下,近期,通过CDR(中国存托凭证)模式,一批在境外上市的知名“独角兽”有望回归A股,其相关进展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有分析认为,CDR可以在基本不改变现行法律框架的基础上,使得境外上市公司更便捷、更低成本地回归A股。
众所周知,投行业务是券商的传统业务之一,在管理层对IPO项目把关趋严的背景下,CDR这一创新业务能否成为券商投行业务的一块“新蛋糕”,这块“新蛋糕”又将如何分配呢?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虽然CDR业务会为券商投行新增一块不菲的收入,不过估计只有个别具有跨境业务优势的龙头券商才有机会享用到这块“蛋糕”。
有望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
所谓CDR,目前比较通行的解释是指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
日前,天风证券发布研报指出,CDR可能是允许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以及独角兽公司在A股上市的最佳方式,相比修改新股发行制度或者让企业改变股权架构来说,采取CDR方式将更快、成本更低地突破现有的制度障碍。
招商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郑积沙表示,虽然发行CDR不一定需要融资,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现在有意愿在A股发行CDR的公司或多或少有一些融资要求。他认为,通俗地说,投资人可以把CDR理解为一种公开增发;预计未来阿里、腾讯等新经济巨头有望以CDR的方式在A股增发占公司基础证券3%左右的存托凭证,而那些有真实融资需求的“独角兽”发行CDR的比例会在10%左右。他表示,CDR引入A股有望激发资本市场的活力,提升市场交易的活跃度。
CDR将为券商投行增收
在具体操作层面,有不少观点认为,国内券商将在CDR的承销、存托这两大关键环节中扮演关键角色。
由于我国自1993年起实行金融分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发行业务,因此也不具备CDR发行的完整业务资质。而国内券商在证券承销、保荐上经验丰富,且不乏境外分支机构较为完备的大型券商,因此券商有望成为CDR合适的存托机构。
国泰君安日前发布研报称,在CDR全生态链下,券商将收获承销、存托、经纪交易三大收入“礼包”,其中一次性的承销收入最为可观,而存托费和交易佣金收入可以以量补价、持续贡献。
新时代证券指出,考虑A股市场的实际承受能力,预计企业以CDR形式在A股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占基础证券的比例会在10%以内。目前,市值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在美上市中概股共37只,合计市值约为9.8万亿元人民币。
据新时达证券测算,若按基础证券10%的占比上限发行CDR,同时结合目前A股对美股的估值溢价,以CDR形式回归的在美上市中概股将吸收约1.3万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假设有50%的上述中概股在未来3年回归,粗略估计CDR新增融资上限需求每年在2200亿元人民币左右。
另据国泰君安测算,假设首批8家发行CDR的试点公司发行占基础证券比例分别为5%、10%或15%的CDR,将为券商贡献收入的区间是90.69亿~533.27亿元。
仅少数券商有机会参与
就CDR对各券商的实质性业绩拉动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多位券商内部人士,他们大多表示,虽然CDR将来正式启动后,无疑会是券商的一块“新蛋糕”,不过并不是所有券商都能分到,行业内部会出现较大的分化,一些龙头券商可能会切到较大的份额。
某江苏地区券商非银分析师认为,CDR虽然会为券商行业带来业务增量,不过由于项目数量有限,在具体分配上就会显得“僧多粥少”。郑积沙则表示,预计未来CDR相关收入会更多聚焦在国内个别龙头券商,相比中小券商,CDR对龙头券商投行的业绩拉动作用更大,而这也将进一步拉开各券商投行之间的差距。
不过,也并非所有龙头券商都能够获得较高的CDR业务份额。某龙头券商非银行业分析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假设首批CDR有5000亿元的规模,如果以1%的承销费率计算,那么能给券商行业带来50亿元收入,不过预计这笔收入的八成会集中在极少数几家龙头券商手中。
具体来看,承销 CDR项目需要券商具备哪些能力呢?天风证券指出,从CDR创设和交易流程中可以看到,存托机构和托管机构是最重要的两个中介角色,由于涉及到需要在境外购买基础股票的流程,为了交易的安全性、稳定性,一般托管机构是存托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由于在境外购买基础股票需要消耗一定的资本金,因此必须是在境外已经运营较为成熟,积累下足够资本金的龙头券商,而这样的券商在国内屈指可数。(编辑:庄禾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