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能源(02728)发布公告称,于综合文件所载条件已达成,要约于2016年7月21日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根据收购守则第15.3条,于要约在各方面均成为或宣布无条件后不少于14日期间,要约仍将公开供接纳。因此,要约的最后接纳时间及日期为2016年8月4日下午4时正。
截至2016年7月21日,要约人接获有关股份要约下合共1.92亿股股份的有效接纳,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4.85%;及并无接获有关购股权要约下注销未行使购股权的任何接纳。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包括但不限于胜致及罗辉城)合共拥有、控制或指示超过2.37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0.69%。
经计及接纳股份已拥有的股份,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拥有或同意收购合共2.37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全部已发行股本55.54%。
此前公告提及,亿声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林财火)提出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及注销公司全部未行使购股权。于要约期(即2016年5月23日)开始之前,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包括但不限于胜致及罗辉城)拥有、控制及指示超过2.09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7.07%。
据5月24日公告得知,林财火向独立人士收购公司2800万股股份,总代价2604万港元。完成后,林财火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股将由26.92%增至30.54%,须按例提出强制性全购要约。
据悉,每股要约价为0.93港元,注销每份行使价为2.565港元的购股权要约价为0.0001港元。
公告显示,罗辉城实益拥有胜致98.5%的已发行股本及为胜致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