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派能源发展(00307)进一步押后清盘呈请的聆讯 就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要求复核

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18年3月29日(百慕达时间)发布命令(其中包括)将百慕达清盘呈请的聆讯进一步押后至2018年4月26日(百慕达时间)。

智通财经APP讯,优派能源发展(00307)公布,百慕达最高法院于2018年3月29日(百慕达时间)发布命令(其中包括)将百慕达清盘呈请的聆讯进一步押后至2018年4月26日(百慕达时间)。

经临时清盘人及香港呈请人的共同申请,基于上述提及进行中的百慕达清盘呈请,原定被押后至2018年3月19日有关公司的清盘呈请的聆讯被取消及进一步押后至2018年5月14日。

公告称,于2018年3月22日的复核聆讯中,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该公司所作出有关要求复核其于2017年11月17日致予该公司信函中所列出的上市部所作的决定的申请作出了审议。

于2018年4月3日,该公司收到由联交所发出的信函,信函中说明了委员会决定维持上市部决定,根据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 17 项,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委员会认为该公司未能证明可于履行复牌建议后具备上市规则第 13.24 条所规定的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的要求。

根据上市规则第 2B.06(2)条,该公司有权要求将委员会决定转交至联交所上市(复核)委员会作出复核。有关复核申请应于收到委员会决定的七个工作天内提出。经考虑法律及专业意见后,该公司已于2018年4月13日向上市(复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核。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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