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视控股(00789)被联交所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智通财经APP讯,领视控股(00789)发布公告,于2017年5月4日,联交所发出函件,通知该公司的复牌建议并未达到可行的复牌建议的所需标准,且其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智通财经APP讯,领视控股(00789)发布公告,于2018年4月11日,该公司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当中载有公司就已经或将会达成恢复买卖条件的方式的意见,并载列联交所批准其股份恢复买卖的建议时间表。

然而,于2017年5月4日,联交所发出函件,通知该公司的复牌建议并未达到可行的复牌建议的所需标准,且其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将于2018年11月3日届满。该公司须在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工作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

证明公司具备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规定;处理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审核保留意见及有关保留意见相关塬因;

证明公司已采纳充足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符合其上市规则下的责任;以及向市场公布该公司所有重大资料。

此外,内部监控顾问已向该公司就该集团内部监控系统及财务申报程序提供初步建议,而该公司目前正根据该等建议实施改善其内部监控系统及财务申报程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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