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能(集团)(00131)与CCAL及CCA Macau订立新物业服务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卓能(集团)(00131)公告,2018年6月4日,公司、CCAL及CCA Macau订立新服务协议,据此,CCAL及CCA Macau获委聘向集团提供服务。根据新服务协议,订约各方已同意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及2020年6月30止年度各年度上限将不会超过2415万港元。

智通财经APP讯,卓能(集团)(00131)公告,2018年6月4日,公司、CCAL及CCA Macau订立新服务协议,据此,CCAL及CCA Macau获委聘向集团提供服务。根据新服务协议,订约各方已同意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及2020年6月30止年度各年度上限将不会超过2415万港元。

CCAL及CCA Macau均为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赵世曾全资拥有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根据新服务协议拟进行交易因此构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公司认为,CCAL及CCA Macau主要业务为提供物业发展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及各种各样顾问服务。由于集团正进行多项物业发展项目,因此对继续提供有关服务有所需求,董事会相信,CCAL及CCA Macau根据新服务协议按定期及持续基准提供该等服务,将有助集团受惠于CCAL及CCA Macau专业知识、经验、效益及规模经济,令集团以合适价格取得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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