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01109)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就为等值1亿美元的美元/港元/人民币一年期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贷款融资自该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1年。
根据该融资协议,倘若华润集团不再为公司最大单一股东;或华润集团不再持不少于35%公司已发行股本及控制权,将构成违反一般保证。该一般保证的违反会被银行视作为控制权改变因而构成违反该融资协议事项。
于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中约61.27%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