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00386)发布公告,于2016年8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业务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为平台进行公开引资,具体包括:
1、同意管道有限公司此次引资方案,此次引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对管道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0%;
2、同意根据引资方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由公司及管道有限公司启动并推进上述引资工作;
3、董事会授权董事王志刚先生或王志刚先生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此次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认购及市场情况,确定投资者、各投资者持股比例、引资条款和条件方案,并组织实施该引资方案;(2)签署本次引资相关交易文件及其他文件,并办理与前述事项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披露等程序;(3)选聘此次引资的中介机构并确定产权交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