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通信(01155)接获两份传票令状 继续停牌

​智通财经APP讯,星辰通信(01155)公布,于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有关案件编号为635号及636号的两份传票令状。令状中该公司执行董事戴国良在预定于2018年7月31日的法院聆讯中被称为共同被告人之一。

智通财经APP讯,星辰通信(01155)公布,于2018年6月29日,该公司(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有关案件编号为635号及636号的两份传票令状。令状中该公司执行董事戴国良在预定于2018年7月31日的法院聆讯中被称为共同被告人之一。

案例编号为635号的令状的与讼人涉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原告人),及福建先创通信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被告人)以及福建先创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戴国良与戴国良的配偶(作为其他被告人)。其他被告(甲)就第一被告人(甲)所欠付指称债项累计金额3590万元人民币。

案例编号为635号的令状的与讼人涉及该银行(作为原告人),及福建先创电子(作为第一被告人)以及该公司及戴国良与戴国良的配偶(作为其他被告人)。其他被告(乙)就第一被告人(乙)(即福建先创电子)所欠付指称债项累计金额6961万元。

此外,该公司将继续停牌,以待该公司刊发有关2017年度业绩的初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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