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兴业国际(00480)8月3日发布公告称,按照公司规定,凡在宣派股息日期起计6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公司董事会可将有关股息没收及复归公司。公司谨此通知公司股东,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年度所宣派而于2016年9月2日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以没收及复归公司。
公告提醒投资者,凡有权收取但仍未收到即将过期的股息,或仍未兑现有关股息单的公司股东,请尽快联络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M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