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红星美凯龙(01528)公告,根据公司发布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红美01”、“16红美02”公司债券利息补偿实施的公告》,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期间的利息补偿将通过投资者进行利息补偿申报、发行人发放利息补偿的方式实施。
此次利息补偿对象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期间任一个或多个交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红美01”、“16红美02”债券持有人。
此次利息补偿金额=补偿期内持有金额×补偿期内持有天数÷365天×补偿利率。此次利息补偿申报期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10月12日。
此外,自2018年7月13日起,“16红美01”、“16红美02”的利息补偿通过调整债券票面利率实施,“16红美01”票面利率由3.50%调整为4.30%,“16红美02”票面利率由4.29%调整为5.29%。投资者无需另行申报利息补偿。公司有权在第3年末(2019年7月13日)调整“16红美01”后2年票面利率,有权在第5年末(2021年7月13日)调整“16红美02”后2年票面利率。
2018年7月4日公告,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的前提下,以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补偿,“16红美01” 补偿利率为0.80%/年,“16红美02”补偿利率为1.00%/年,补偿期自2018年7月6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