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发布公告,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58次书面议案,董事会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的议案》,据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
公司同时宣布,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为钢铁业务相关资产。经论证和协商,公司此次交易购买资产可能涉及的交易对手方为渝富集团大股东。由于渝富集团与公司的大股东同为重庆市国资委,因此此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构成借壳上市。
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此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因此,公司A股股票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A股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