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举报
智通媒体矩阵
智通财经APP
下载智通财经APP
大路演官网
联系我们
切换繁体
首页
资讯
7x24
行情
数据
日历
路演
主题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评论
收藏
取消
收藏
首页 >
资讯 >
港股公告 >
新华文轩(00811)建议委任李昆为执行董事
作者: 智通财经 董慧林
2026-02-10 20:45:03
新华文轩(00811)公布,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经审议,建议委任李昆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同日,董事会已聘任李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公布,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经审议,建议委任李昆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同日,董事会已聘任李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
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
取消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