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宏基集团控股(01718)发布公告,陈子明因其有意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他业务发展,故不愿意膺选连任并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起退任执行董事。由于陈子明退任,其亦不再担任该公司于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及薪酬委员会及法律合规委员会各自成员,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起生效。
于陈子明退任后,自2018年7月31日起,执行董事陈昆已获委任为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及法律合规委员会成员,以接替陈子明。执行董事严帅亦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