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阳光(600673.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含),不高于6亿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