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集团控股(00404)发布公告,4月29日,公司与认购人已订立延期函件,据此,公司与认购人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延迟至2016年5月31日或公司与认购人可能书面协定其他日期。
公告称,延迟最后截止日期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除以上所述者外,认购契据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