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发布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购买了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裕物流)发行的2015年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分别为:15国裕物流CP001、15国裕物流CP002)。
其中第一期投资金额约为5130.54万元人民币,到期日为2018年8月6日,由于法定节假日顺延至8月8日;第二期投资金额约为4035.40万元人民币,到期日为2016年10月28日。
2016年8月9日,国裕物流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15国裕物流CP001的主承销商)分别发布了《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国裕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截至2016年8月8日,国裕物流由于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5国裕物流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国裕物流目前正多途径努力,积极协调各方制订后续方案。浦发银行将于近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商议违约救济措施,同时要求国裕物流落实偿还措施,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据了解,湖北省及武汉市相关政府部门也关注到该事件,并已积极协调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也高度重视,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