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绿色动力环保(01330)公告,为投资建设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公司根据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投资设立了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60%,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代表海宁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40%。
海宁市人民政府现决定改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其持有海宁绿动公司40%的股权,2018年9月11日海云环保与海宁水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海云环保将所持海宁绿动公司4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予海宁水务,并由海宁水务实际履行相应出资权。
海宁绿动公司是公司为投资建设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此次海宁市人民政府调整其代表出资主体,未对公司在海宁绿动公司的持股比例造成影响,亦不影响海宁绿动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