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发展(00017)董事会称,公司及周大福企业就收购深圳前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开发该项目的招标中以代价人民币42.072亿元获前海管理局接纳中选。
据悉,该项目涉及于该宗地上开发金融及商业综合体,占地面积约18218平方米,获批总建筑面积合共17万平方米,其中14.836万平方米将分配作为办公用途。该宗地计划为商业用途并将获授予40年的使用年限。
根据招标条款,当中包括该宗地上将予开发的办公物业中不低于4.5万平方米,但不超过5.5万平方米的总建筑面积,及该宗地上将予开发的商业物业中不超过1000 平方米的总建筑面积,限一次性整体出售给《财富(Fortune)》杂志2015年所列的一间外资金融机构作为其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及该宗地上将予开发的其余办公物业将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且只限整体转让。
此外,由于公司及周大福企业透过香港合营公司天得发展将予成立的中国合营公司须于2016年11月17日或之前与前海管理局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收购该宗地,并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于协议纲领日期,香港合营公司的已发行股份由周大福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分别拥有70%及30%。香港合营公司将成立及全资拥有中国合营公司。预期中国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将为人民币80亿元,其中人民币45亿元将为其注册资本。
据了解,周大福企业为公司主要股东并因此为公司的关联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订立协议纲领及据此成立合营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