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克国际(01998)被联交所置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继续停牌

飞克国际(01998)公告,于2018年11月14日,联交所致函通知公司,其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智通财经APP讯,飞克国际(01998)公告,于2018年11月14日,联交所致函通知公司,其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二阶段。

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将于2019年5月14日届满,公司应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届满前至少十个营业日(即2019年4月25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处理以下复牌条件:

证明公司具备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充足运作水平或足够价值资产的规定;

回应联交所2014年9月23日函件所列的审计事宜以及公司日期为2015年4月2日及5月21日的公告所述银行结余存有差异情况,采取一切必要补救行动及向市场公布所有重大资料

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回应任何核数问题;

证明公司有足够及有效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责任。

如有必要,联交所可能会修订上述任何条件或施加其他复牌条件。

为向联交所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并遵守上述复牌条件,公司仍积极与投资者商讨有关经修订建议重组(经修订及经重列建议重组的主要条款)补充协议的条款及条件。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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