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水业集团(01129)公告,于2018年11月23日,承租人(长沙新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全资附属公司)与出租人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就根据融资租赁安排以融资租赁方式采购租赁资产订立融资租赁安排,总代价为人民币4000万元,按7.65%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1至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1.05%计算浮动利率)计息,为期48个月,每月分期支付人民币97万元。
租赁资产为10台400V发电机及附属容器式隔音罩。
租赁金额相等于租赁本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其相等于就租赁资产支付代价;及按年利率7.65%计算利息总额约人民币670万元。
于签立融资租赁协议后,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40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担保承租人于融资租赁协议年期内之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于租赁期结束前可予退还。
于偿付所有租赁付款后,倘承租人于租赁期内延误任何租赁付款,则出租人将有权按协定名义价格人民币100元或人民币1万元购买租赁资产
集团于2013年开始投资及经营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业务。于公告日期,集团现有24个垃圾资源发电项目全面营运。为进一步提升其于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业务投资组合,集团一直持续寻求投资机会以进一步投资于该类业务并精简其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行业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