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瑞风新能源(00527)公告,于公告刊发日期,认购人及公司仍正在进行彼等各自有关可能认购事项及可能收购事项的尽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审阅最近期可得财务业绩及跟进在尽职审查期间提出的查询;及认购人与公司仍在磋商建议交易的条款。
于公告刊发日期,认购人与公司尚未就建议交易的范围达成一致意见,且建议交易的条款尚未议定及落实,因此,公司与认购人并无就建议交易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谅解备忘录,由谅解备忘录日期起计之180日独家期间将于2019年1月16日为止。
此前公告,于2018年7月17日,该公司与认购人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认购人表示有意直接或间接透过一家全资附属公司或代名人认购由该公司将予配发的新股份或可换股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