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威动力(00951)董事会宣布,于2016年8月24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超威创元、周明明先生与孙延先先生订立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周先生及孙先生分别同意以现金向超威创元注资约人民币863万元及约人民币96万元。于有关增资完成后,超威创元将分别由超威电源、周先生及孙先生持有60%、9%及1%权益,而余下30%权益则由其他并非公司关连人士的少数股东持有。
于公告日期,超威创元为公司持有66.67%权益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于增资协议完成后,公司于超威创元持有的股权将摊薄至60%。
由于周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兼执行董事,故属关连人士。孙先生为超威创元的董事,故亦属关连人士,而增资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公司关连交易。但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