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农业金融(01103)延长有关出售南通路桥框架协议有效期及排他期

大生农业金融(01103)公告,于2019年1月7日,投资框架协议有效期及排他期已...

智通财经APP讯,大生农业金融(01103)公告,于2019年1月7日,投资框架协议有效期及排他期已届满。考虑到可能出售事项仍在接受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进行之审阅,故此于2019年1月14日,买方、卖方及目标公司订立投资框架协议第五份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

将排他期额外延长30日;将投资框架协议有效期自该等协议项下原先协定有效期之日起额外延长30日,或至可能出售事项完成之日或至第五份补充协议提前终止之日(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此前公告,于2018年5月21日,该公司与买方及目标公司订立投资框架协议,据此,卖方拟向买方出售目标公司部分股权,订约方将会就可能出售事项作进一步讨论,并可能于排他期届满时或之前就可能出售事项订立正式协议。公告显示,目标公司为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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