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告,2019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中联航、东方飞培、公务航空和东航技术等四家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及同意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上航国旅为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美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近年来,随着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中联航转型低成本航空公司,以及东航技术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推进保障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型,各下属子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基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及债务偿还能力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由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下属子公司的资信能力,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获得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改革转型所需的融资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
截至2019年1月18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约1123.78万美元、5亿新加坡元(为发行新元债担保)、40.1亿人民币(为子公司贷款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8%,且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