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昌集团控股(00404)公布,于2019年1月24日及25日(百慕达时间)举行的聆讯上,百慕达法院将有关申请的聆讯延长至2019年2月19日。
此外,在2019年1月2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的聆讯上,香港高等法院颁令以将新昌营造厂呈请及新昌营造厂(亚洲)呈请的聆讯进一步延期至2019年5月15日;及进一步延期委任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马德民及黎颕麟为联合及若干临时清盘人,直至香港高等法院进一步颁令。
此外,该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