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力投资(00901)公布,于2016年8月26日收市后,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公司以有条件地委任配售代理以作为公司的配售代理按尽力基准促使独立承配人按每股配售股份港币0.255元的价格认购最多3亿股配售股份。承配人及(倘适用)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应为独立第三方。
配售股份将根据2016年5月26日于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的最高数目为3亿股,占公司于公告日期的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及经配售事项(假设最高数目的配售股份获配售)扩大的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16.67%。
假设最高数目的配售股份获配售,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将为7650万港元,而所得款项凈额将约为7380万港元(经扣除配售事项的佣金及其他开支)。所得款项凈额全部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及公司于出现机会时用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