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根据2月15日香港政府宪报公告,香港证监会要求冻结海通国际(00665)、金利丰(01031)、长江证券旗下数个客户账户的资产,总价值为38.15亿元。
港证监指,根据其调查发现,一家上市公司涉嫌在多份公告、年度业绩及年报中披露了有关其财务状况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而该等资料相当可能会诱使他人进行交易,尤其是,该等公告与在2015年进行的某些集资活动有关,而该上市公司从中集资共38.15亿元。虽然调查尚在进行中,但从所得的资料显示,负责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的受人为两名属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层的人士。
该上市公司乃或该两名人士可能已因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而违反“证券及其货条例”第571章第277条或298条的罪行。另外,该两名人士亦涉嫌透过在英属处女群岛(BVI)注册成立并由二人全资拥有及控制的公司挪用上市公司于2015年集资所得的部份资金,款项达2.58亿元。部份被挪用的资金存入了一间公司A,而公司A则持有上述被证监冻结的户口如下:
公司 A在长江证券设有一个保证金帐户(帐号:201432900),截至 2018年 11月 19日,此帐户内证券的价值约为 6361.4万港元。
公司A在金利丰设有两个保证金账户(账号:51194及53713),截至2018年11月22日,此两个账户内持有20.59亿该上市公司股份,约值10.91亿港元。
公司A在海通国际设有两个保证金账户(账号02-0268263-33及02-0301080-33),此外一名有关人士在海通国际设有一个保证金账户(账号:02-0268036-33),截至2018年11月30日,这三个账户的现金及证券结余合计2.20亿港元。(图片来源:香港政府宪报)
(图片来源:香港政府宪报)
港证监指,相信有必要冻结上述户口,防止公司 A 及/或与其有关的人士操作及处理这些帐户,以及保存上述帐户内价值至少38.15亿港元(具体为3,814,551,000港元)的资产,以待进一步调查。
港证监表示,二人可能会被饬令采取原讼法庭指示的步骤,包括采取步骤使被诱使进行任何交易的各方回复他们订立交易之前的状况,或向有关各方作出赔偿。根据相关条例,二人亦可能会被饬令向该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港证监没有披露公司A、该上市公司的名字。
不愿具名的市场分析师估算,金利丰证券的持仓股中,股份数量超过20亿且价值超过10亿的有天合化工(01619)、宏安地产(01243)、中国海洋捕捞(08047)三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