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机构国际(00367)及庄士中国(00298)联合公布,庄士中国附属庄士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卖方)、碧桂园附属景荣企业有限公司(买方)、庄士中国( 以卖方担保人之身份 )及买方担保人恒宙国际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
附属庄士中国地产拟以总代价13.3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向碧桂园附属出售庄士发展( 东莞)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出售贷款;庄士机构国际(00367)及庄士中国(00298)申请8月29日复牌。
根据买卖协议,现由目标集团持有之保留资产拥有权将由卖方保留。若于交易完成前保留资产仍未转拨出目标集团,买方将须协助目标集团附属公司将保留资产之拥有权转让至卖方指定公司。
公告显示,庄士中国地产有限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拥有物业项目,该项目的土地乃拟定作商住用途。过往年间,目标集团已完成该项目第一、二及三期( 包括第1至14座及已预售物业 )之发展,总楼面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其中大部份单位经已售出或预售。
庄士中国表示,出售事项所得现金净额12.98亿元,拟有关款项净额将拨作庄士中国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用于其业务发展。出售事项将亦可让庄士中国增强其财务状况,以助未来之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