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比亚迪股份(01211)公布,2019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销售产品对外提供回购或担保,总额度须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 461.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83.52%;公司对参股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塬名为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2.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7.69%;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