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顺风清洁能源(01165)发布公告,就有关拟以总代价30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向主要股东郑建明旗下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100%股权。
以及就公司拟以每股0.214港元向CAM SPC – CNNC-IFMC HK Industry Fund SP发行75.9亿股,由于2019年3月31日尚有条件未获达成或豁免,且该公司并无收到认购人延长最后截止日期的决定,认购协议已于2019年3月31日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因此,此次出售事项不再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5构成公司一项特别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