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城发展控股(01030)发布公告,于2019年4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就发行本金总额为2亿美元的票据与初始买方签订购买协议。
就提呈发售票据而言,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UBS AG香港分行、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美林(亚太)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及新城晋峰证券有限公司为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其等亦为票据的初始买方。
票据的利息按年利率6.15%计算,自2019年10月15日开始在每半年期末于每年4月15日及10月15日支付。除非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票据将于2023年4月15日到期。
公司当前拟将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偿还若干其现有债务。公司或会调整其发展计划,以应对未来事件及发展,并因此或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分配所得款项净额至其他用途。已就票据于新交所上市及报价取得原则性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