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银金融(00530)及控股股东欲合力打造专营地产公司 涉资或达200亿港元

高银金融(00530)公布,于2016年9月5日,公司与潘苏通先生订立合营协议。据此,订约方已同意通过合营公司或任何特别目的实体协力透过投标香港政府或中国政府机构收购任何地块,以从事收购地块的发展,最高金额为200亿港元。

待合营协议成为无条件后,订约方须根据合营协议的条款于香港或其他地方注册并成立合营公司,致使其将由公司拥有60%权益及由潘先先拥有40%权益。

于公告日期,潘先生(订约方之一)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潘先生为公司的关连人士,而订立合营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因而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鉴于香港及中国物业市场增长潜力,集团一直积极物色适当地块作物业发展用途以拓展业务分部。于该年度,公司已向香港政府通过投标方式收购一幅位于香港九龙何文田常盛街称为九龙内地段第11257号的地块,有关详情载于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18日的通函。集团有意增加于香港的土地储备,并进入中国物业市场以使其物业发展及投资组合多元化,并提升其收入基础,以为集团创造长期回报。

董事认为,成立合营公司将有助公司及合营伙伴于未来有适当机遇出现时参与投标,而每当投标产生任何成本及融资需要时,收购地块及发展可由订约方按照其各自于合营公司的持股比例共同摊分,此举将降低公司所需的资本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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