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港大零售(01255)发布公告,关于公司收购两家金融公司各51%股权的事项,根据协议,倘2018年账目所示的经审核净利润总额多于800万港元但少于1000万港元,则收购事项的代价须下调至3570万港元,且托管金额(即510万港元)其后须退还予买方;或少于800万港元,则收购事项的代价须下调至3570万港元,且托管金额须于退还予买方。
买方须获进一步支付按等额基准相等于有关净利润差额的款项(即800万港元与2018年账目中经审核净利润总额的差额)。
公告称,2018年账目所示的目标公司经审核净利润总额约为1200万港元(多于利润承诺所规定的1000万港元),利润承诺已获达成,且托管金额将根据该协议的条款发还予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