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00846)发布公告,于2016年9月7日,黄焕明先生已告知董事会其可如常重返工作岗位,履行作为董事会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的日常职务及责任。
据悉,此前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最终控股股东黄焕明先生配合福建省纪委调查。
此外,黄庆祝先生及黄连春先生已辞任该公司署理联席主席,由2016年9月7日起生效,而黄庆祝先生将仍为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及黄连春先生将仍为首席营运官、执行副总裁兼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