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辉山乳业(06863)发布公告,现有的内地管理层对国内重组计划进行若干修改,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1日把国内重组计划的最终草案传阅,而其显着条款与国内重组计划大致相同。
就2019年3月版重组计划,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13日安排了上述83家中国附属公司的债权人和分担人进行网上表决。如果2019年3月版重组计划获得债权人和分担人批准并相应实施的话,上述83家中国附属公司或其资产将从集团中划分出来。
在2019年3月13日的会议网上表决,管理人告知无法于当日对2019年3月版重组计划进行表决的若干债权人,他们将有另一次机会于2019年4月11日进行表决。于2019年4月12日,管理人宣布,除其他事项外,2019年3月版重组计划没有获得若干债权人表决组的多数批准。
管理人进一步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可与相关债权人表决组进行进一步商讨,以寻求其批准。此外,管理人告知,数家中国乳制品企业已表达了作为重组方参与上述83家中国附属公司重组的初步意愿,管理人将与他们接洽谈判,如果成功,将可制定修订版的重组计划,再于适当时候由债权人和分担人进行表决。
然而,截至该公告日期,管理人尚未就2019年3月版重组计划的再表决或任何修订或新的重组计划提供详细资料。
于2019年5月3日,该公司收到联交所发出的函件,表示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第 17 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式的第3阶段。除牌程式的第3阶段将于2019年5月16日开始及于2019年11月15日届满。
公司须于除牌程式第3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即2019年11月1日或之前)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显示公司按上市规则第 13.24 条要求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如果公司于除牌程式第3阶段届满前没有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公司将面临除牌。
根据上市规则第 2B.06(1) ,公司有权要求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审阅该裁定。公司适时将考虑审阅该裁定的相关因素并据此采取相应行动。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