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景(01106)董事会宣布,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达成配售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经公平磋商后,根据配售代理与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订立的配售协议,倘任何配售条件并未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后第30日(即2016年9月11日)获达成,配售协议将告终止。
有鉴于此,配售代理及公司于2016年9月9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补充配售协议,并同意将最后完成日期由2016年9月11日延长至2016年10月30日。除延长最后完成日期外,配售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