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1.1亿美元担保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告,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告,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不超过67家特殊目的公司并提供相应担保额度的议案》,为顺利开展现有存量67架经营性租赁飞机由国外租赁结构转为国内租赁结构工作,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综合降低飞机经营性租赁成本,公司同意在天津东疆保税区设立不超过67家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Vehicle,以下简称“SPV”),并为其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98亿元人民币(若主债务为外币,按提供担保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每家SPV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分配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与飞机剩余租期相同;如果发生飞机续租,则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单架飞机累计最长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公司实际向每家SPV提供担保之日起计算;具体实施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

被担保人东津天一(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天一公司”)担保金额上限5600万美元,东津天二(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天二公司”)担保金额上限1500万美元,东津天三(天津)飞机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天三公司”)担保金额上限4000万美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约842.78万元、新元5亿元(为新元债担保)、人民币22亿元(为子公司贷款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8.02%,且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智通声明: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智通财经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建议,交易风险自担。更多最新最全港美股资讯,请点击下载智通财经App
分享
微信
分享
QQ
分享
微博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