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金山软件(03888)发布公告,就有关拟分拆北京办公软件于科创板独立上市,联交所已确认公司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建议分拆并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规定。
据悉,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分拆时兼顾现有股东的利益向其提供分拆实体股份的保证配额,方式可以是分配分拆实体的现有股份,或是在发售分拆实体现有股份或新股份中享有优先申请认购。
然而,北京办公软件的中国律师告知,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于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的A股股份仅可由以下各方持有:(i)中国公民;(ii)在中国境内工作和生活的中国香港、台湾及澳门居民;(iii)合资格中国机构投资者,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iv)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资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v)中国商务部批准的境外策略投资者。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中国法律法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申请股份于中国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人不得向任何特定人士优先分配发售股份,务求令所有投资者获公平对待。
鉴于上述中国法律方面的障碍,公司就建议分拆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 段属不切实可行。此外,诚如公司日期为2019年4月29日的公告所详细阐述,目前预期有关于科创板建议上市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将超过5%但低于25%。
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建议于科创板上市并非重大交易且不需要股东批准。因此,公司已申请且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3(f)段规定。
经考虑以上原因,董事会认为,建议分拆及不提供建议分拆的保证配额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