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联合集团(00373)发布公告,就有关贷款人(新鸿基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作为借款人)之间的贷款交易及贷款人甲(为联合地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贷款人)与担保人(作为借款人)的另一项贷款交易。
先前联合地产所告知及确认,于2019年6月17日,贷款人甲(AP Finance Limited)与担保人(借款人的唯一股东,作为借款人)订立第二份补充贷款协议甲,贷款人甲同意按当中所载条款及在所载条件的规限下将贷款协议甲(经补充贷款协议甲修订)项下贷款甲的偿还日期由2019年6月11日延长至2019年8月12日。于第二份补充贷款协议甲日期,1亿港元已被提取及仍为未偿还并已到期而须由担保人偿还予贷款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