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比亚迪(01211)公告,2018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70号”文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因跨年因素,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