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海通恒信(01905)公告,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公司宣布,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于2019年6月23日(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后第30日)结束。
稳定价格操作人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採取了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并无于稳定价格期间内获行使,并已于2019年6月23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