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同辐(01763)发布公告,于2019年6月28日,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原子高科与新原实业订立贵阳合营协议,双方同意于中国成立贵阳合营公司;原子高科与新疆矿冶局订立新疆合营协议,双方同意于中国成立新疆合营公司。
贵阳合营公司将作为贵州区域的医药中心,主要从事锝即时标记系列药物的生产和销售,正电子药物(18F-FDG)的生产和销售,其他放射性药品销售及相关技术谘询和服务。
根据贵阳合营协议的条款,贵阳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3250万元。原子高科将以现金向贵阳合营公司注资人民币2762.5万元,及新原实业将以现金向贵阳合营公司注资人民币487.5万元,分别相当于贵阳合营公司的股权85%及15%。
新疆合营公司将作为新疆区域的医药中心,主要从事锝即时标记系列药物的生产和销售,正电子药物(18F-FDG)的生产和销售,其他放射性药品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根据新疆合营协议的条款,新疆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3200万元。原子高科将以现金向新疆合营公司注资人民币2432万元,及新疆矿冶局将以现金向新疆合营公司注资人民币768万元,分别相当于新疆合营公司的股权76%及24%。
公告称,锝即时标记系列药物和正电子药物(18F-FDG)属于段半衰期放射性药品,运输半径约为2小时车程,综合考虑贵阳、新疆的经济、医学以及地理位置,在贵阳和新疆建立短半衰期的放射性医药生产、配送中心,符合中国同辐以及原子高科业务发展需要。2个医药中心的建立不仅能够延续发挥放射性药物区域性生产配送中心的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可以形成原子高科新的盈利增长点。
同时,该中心也能为原子高科在贵州的业务拓展搭建一个技术和售后服务平台,也有助于稳定和拓展原子高科总部在贵州、新疆地区其他放射性药物的销售。新原实业与新疆矿冶局分别在贵阳、新疆设立多年,对贵阳、新疆医药中心的项目落地和选址起到促进作用。原子高科选择与新原实业与新疆矿冶局分别设立合营公司,未来将合作开拓贵阳、新疆两个区域的业务,充分发挥资源互补的作用,有利于原子高科在当地业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