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东方明珠石油(00632)及要约人新华石油(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19年6月24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独立股东批准(其中包括)新华认购事项及授出特别授权以配发及发行新华认购股份。此外,该公司已就新股及新华认购股份的配发、发行、上市及买卖自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取得有条件上市批准。待(如适用)新华认购事项先决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后,预期新华认购事项将于2019年7月8日或前后完成。
另外,股份拆细及股本削减于2019年7月3日生效。预期股份合并将于2019年7月10日生效。由于在股份合并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予纳入综合文件的资料,预期综合文件的寄发日期将延期至2019年7月15日当日或前后的日期。
公告称,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于2019年6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任。由于目前公司并无非执行董事,故公司无法成立独立委员会,以就该等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该等要约向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提供意见。因此,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8,由董事会委任的独立财务顾问建泉融资有限公司将主要负责就该等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该等要约向独立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提供意见。